发布时间:2019-07-23 220人看过
涉外婚姻如何协议离婚?(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商一致的意见;(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五)当事人各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六)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七)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发布时间:2019-07-23 16人看过
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根据《民法通则》“依照本规章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利益”的规定,这种婚姻的实质要件,不得与我国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若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均是华侨,驻在国又允许外国使馆办理登记的,也可到我使馆办理结婚登记。
发布时间:2019-07-23 110人看过
涉外结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或国际因素的婚姻,在形成这种法律关系的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是和外国相联系的。由于各国在涉外婚姻的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方面的规定各不相同,而且各国婚姻法又都有域外效力以及彼此都承认这种域外效力,因此,涉外婚姻法律冲突经常而又普遍的存在着。
发布时间:2019-07-23 100人看过
本案中,据张女士所述,涉案的306号房屋系张老先生、魏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房改政策购买,故该房屋应为张老先生、魏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张女士出资购买了涉案房屋,同时对父母尽心照顾,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考虑房屋的来源、个人所占份额、房屋使用状况因素,张女士对遗产的贡献较大,且对父母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张女士应当多分遗产。
发布时间:2019-07-23 133人看过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规定,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消灭;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发布时间:2019-07-23 391人看过
死亡赔偿金是基于对死者绝对权——生命权的侵害而应承担的对其亲属的未来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责任,而债权是死者生前与债权人之间因相对法律关系而产生的。两者性质上是不同的。加害人之所以要承担死亡赔偿金的责任,是基于死者的亲属与死者之间法定的身份关系,这种绝对权是任何人都不能侵犯的,任何第三人都负有不作为的义务。而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是相对法律关系,第三人并不负有必然保护这种法律关系的义务,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而不得请求第三人履行债务。故死亡赔偿金应作为死者近亲属王甲、王乙的财产,不应作为王某的遗产。刘某要求以债权人的身份,要求将死亡赔偿金作为王某生前债务作偿还的主张无法成立。
发布时间:2019-07-23 7人看过
遗产继承纠纷主要包括:法定继承纠纷(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现行体制内一般不会经过调解而直接诉讼。
发布时间:2019-07-23 95人看过
继承主要费用是继承权公证,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更名。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在购买二手房不彻底过户对房子的使用和所有权?有得到保证,成都户口通提醒:一在购买二手房时,在合同里注明多少时间迁移出去.二或者购房时就去当地的公安局拿着房产证与乙方相关资料注销点原来的户籍。